取消面积限制!南海区三旧改造拟出新规
搜狐焦点佛山站 2025-06-11 19:32:00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稿显示,将加快“工改工”类“三旧”改造项目审批制度,简化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供地流程,并对历史违法用地处罚标准、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挂账收储类“三旧”改造项目出让起始价、旧改地价计收及收储补偿等多项费用都做出了明确。
此外,“三旧”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历史违法用地按用地面积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处罚;“三旧”改造项目中涉及的国有或集体历史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确权手续按照56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土地有偿使用费;挂账收储类“三旧”改造项目的出让起始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70%。
而旧改地价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旧改项目收费也各有不同。其中,“工改居”类项目,若采用“挂账收储”公开出让的,容积率2.5(含)以下部分,按公开市场成交价的50%补偿;“三旧”改造项目规划容积率2.5以上部分,按公开市场成交价的5%补偿。
若采用协议出让的,规划容积率2.5(含)以下部分,按区片市场评估价的50%计收;规划容积率2.5以上部分,按95%计收。
意见稿指出,将取消改造项目面积限制,经批准的旧村居、工改居、工改商、工改工等协议出让项目,在市场改造主体完成土地整理并达到协议出让条件后,可以协议出让给市场改造主体,也可以协议出让给市场改造主体专门为开发项目地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即全资项目开发公司)。